根据《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1号)、《国务院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4]64号)、《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管理暂行办法》(国科发资[2017]152号)等文件要求,现将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战略性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18年牵头组织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培育项目申报指南建议(见附件)向社会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2018年10月29日至2018年11月2日,现将通知转发。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相关重点专项的凝练布局和任务部署已经战略咨询与综合评审特邀委员会咨询评议,国家科技计划管理部际联席会议研究审议,并报国务院批准。本次征求意见重点针对该专项指南的合理性、科学性等方面听取各方意见。科技部将会同有关部门、专业机构和专家,认真研究收到的意见,修改完善该重点专项的项目申报指南。征集到的意见将不再反馈和回复。
电子邮件:
重点专项名称 | 电子邮箱 |
战略性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 |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18年10月26日
附件: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战略性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18年牵头组织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培育项目申报指南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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